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l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l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因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所对变更事项无任何意见。
公司于2024 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埔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8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2,53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50.01亿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1家;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8.32亿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1.66亿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 周旭辉、 立信事务所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 东北证券、 银信评估、 立信事务所等 | 2015年重组、 2015年报、 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振邦(项目合伙人),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加入立信事务所,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欢,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加入立信事务所,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常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项目,并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土木工程建筑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立信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4万元,合计104万元;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相较2023年度增加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相较2023年年度增加1万元;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110万元,相较2023年度增加6万元。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大华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情况,能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3年度,大华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大华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华所、立信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且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的其他事项需要提请股东注意。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提议聘任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经会议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公司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5号
联系电话:010-8516 0999
邮箱:csig@csig158.com
邮编:1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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